美术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
来源:美术学院   发布时间:2014-10-22 17:30:56 阅读量:

​第一章
总则
  
1.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2. 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3. 组织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和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帮助同学拓展素质,成长成才。

第二章
责任制度
1.主席
    负责院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并主持召开院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各部长会议;学生会本体成员大会,讨论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决定布置各项工作;及时向院团总支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和学生思想动态,参加有关校务会议;代表院学生会向上级汇报工作,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指导帮助检查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积极配合校学生会开展工作。
2.副主席
   负责学期初结合学期工作特点督促各部门拟定好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安排好工作内容、活动进度等;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有关工作;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权;明确责任分工,直接抓坚持参加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向主席和学生会主席会议汇报自己分管的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的工作任务。
3.  学生会各部门实行部长、副部长负责责任制,各部部长对各部门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及全方位监督,并于学期开始时向主席团递交学期工作计划,在学期末对工作进行总结。
4. 工作中干事工作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由部门负责人负责,在全体会议上向主席团说明。
5. 工作中部门负责人工作不力或出现重大失误,由分管副主席负责,在全体会议上向主席团说明。
6. 活动时部门负责人若无紧急事件须在活动现场全程负责,分管副主席应该督促和指导工作。

第三章
人事制度
1.院学生会每年举行一次纳新活动。招新工作由办公室完成。
2.在学生会换届之前各学生会部长必须对本部门委员进行重点培养,换届时须把本部门所有工作资料及时交给新一届部长,保证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转。
3.院学生会干部、委员请求辞职时,将辞职信交至各部门负责人(分管主席),后由部门负责人(分管主席)报请主席团审核后经主席同意后方可离开;辞职信由办公室保存归档。
4.对拒不参加会议、不执行上级工作,严重失职渎职的学生干部、委员情节严重者予开除处理。具体由主席团调查后召开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办公室拟学生会文件,经主席签字后,于全体委员大会中宣布通过。

第四章
例会制度
1.主席团与各部部长定期召开委员会议,各部部长须向大会汇报本部即将要开展活动的情况。
2.主席团成员每次需提前10分钟到会,各部部长、副部长及委员需提前5分钟到会。
3.学生会定期召开全体委员大会,对近期时间的工作进行总结,同时落实阶段工作的安排。
4.各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迟到者需现场接受适当惩罚。每次会议实行签到制度,凡不能参加会议的成员须持请假条向上级干部签字后交予办公室,会前办公室须向大会报告到会情况。
5.各部部长保证每周组织一次部门例会(各部可酌情处理),确保部门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做好干事鼓励工作,关注成员成长。
6.在每次例会时办公室负责做会议记录(包括各部门例会)。

第五章
活动开展制度
1.活动前期,活动策划方须制定详细策划(策划书须包括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主题、背景、目的、时间、地点、活动内容,及经费预算细则;活动中每项任务需责任到人);将策划书报请主席团审核后方可上报学院审批,通过之后方可执行;活动开始前一日召开活动组委会。
2.活动审核通过后,须按策划书内容执行,如果需要其他部门协助,其他各部部长及干事不可推诿,尽一切努力协助开展好活动。
   3.活动过程中,若存在本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时,与分管主席联系解决,仍无法解决方报主席团寻求解决。若为活动中突发事件,活动负责人可直接报请主席团解决。
4.活动结束后两日内完成物品归还登记,经费报销,召开部门总结会议,并做成材料(电子版、书面板各一份);同时于活动结束后当日撰写新闻稿。
  5.活动结束后两日内由活动组织方明列详细费用清单及相关票据,报请分管主席审核后上报学院报销。
  6.各策划书、活动总结应一式三份,并上交电子文档,一份交至办公室存档,一份上交院团委,另一方本部门保存。

第六章
财务制度
一、财务管理体制

  1、学生会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2、生活部作为学生会的总财务机构,在生活部部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生会的各项财务工作。
二、各部门预算管理
  预算原则:学生会预算必须坚持合理的总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等原则。
三、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学生会开展全院性活动、学生会内部活动及其他日常性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2、学生会支出包括:全院性活动支出,即学生会开展全院性大型活动的支出;全院性活动支出的内容主要包括设备购置费和其他费用;学生会内部活动支出;其他日常性活动支出,如学生会内部各部门组织会议打印复印资料等支出。
四、资产管理
  1、资产是指学生会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来源,包括各种财产和其他权利。
  2、学生会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3、凡各部门领取或购买的各种工作用品(可作为固定资产的物品)须到生活部登记,换届时归还生活部;
  4、各部门及各协会向院学生会借用物资须先跟生活部申请,用完后按时归还,所借物资如有丢失则须按折旧费赔偿。
五、财务监督
1、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学校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学生会必须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
2、学生会的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二种形式。
3、学生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的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方式。

第七章
考核制度
1、学生干部在正常工作中(包括值班、大扫除、具体活动)无故缺勤超过20%者,给予警告处分,并由本人向主席团提交书面检讨;无故缺勤超过30%者以上且平时工作不认真者,给予除名处分。
  2、学生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请假达两次者按缺勤一次计;缺勤达三次者给予警告处分,并由本人向主席团提交书面检讨;情节严重者给予除名处分。
  3、为充分发挥学生会干部的良好带头作用,凡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会成员,一经发现,给予除名处分,凡有违反学生会各制度的学生会成员,将严格按照本制度给予批评及处分。
  4、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大同大学美术学院学生会
                                                                                                                                                               201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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